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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有关单位:
为带动更多群众主动健身、科学健身,丰富社会体育指导内容供给,加强健身项目引领示范,充分发挥体育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2027年度“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示范套路”,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我国正式开展的适合表演展示的全民健身项目套路,包括但不限于:健身操舞类(广场舞、健身操、健身秧歌(鼓)、健身球操、体育舞蹈、健身街舞等)、民族传统类(武术太极、柔力球、空竹、花棍、彩带龙等)及其他运动类(除健身操舞类和民族传统类之外的其他项目)等。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三、征集要求
(一)参加征集的推广示范套路必须为报送单位(个人)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并自行承担责任,征集单位不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应征套路的编创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及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所属运动项目的管理要求与科学健身原则,运动负荷合理,禁止危险动作与高难度动作,无中途上、下场。套路动作设计应具备科学健身功效与推广示范价值,适合进行表演展示,动作元素符合所属运动项目基本特点与文化理念,动作展示规范准确,分解教学结构分明、合理有序。
(三)所有应征推广示范套路均以视频方式提交,内容为成套动作展示(有条件的可同时报送分解教学视频),套路音乐必须无版权争议或为报送单位(个人)的原创音乐,音乐时长为3分30秒-4分30秒,无需进、退场。视频采用单机位正面拍摄,套路教学演示人员成套动作过程均在画面内,画面长高比例为16:9,视频画质为1920×1080P,视频格式后缀为MP4或MOV,画面、音乐清晰完整。
(四)应征套路视频中教学展示人员应穿着适宜运动且符合动作与曲目风格的服装,套路内容应健康向上,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的元素,不得造型怪异,禁止出现任何商业广告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内容。
(五)所有应征推广示范套路均为自愿提供,参加征集活动即代表报送单位(个人)同意授权征集单位无偿使用该作品用于推动全民健身发展的公益行为。
(六)征集单位组织专家对应征推广示范套路视频进行集中评审,对入选套路予以公示并向报送单位(个人)颁发证书。
(七)应征套路报送单位必须为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机构或在各级民政、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套路编创人必须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不限)。
四、征集方式
(一)所有应征套路视频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以“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示范套路征集+套路类别+报送单位名称(或报送人姓名)”为邮件标题。
(二)报送单位(个人)除提交套路视频外,还应同时发送《原创承诺书》《编创说明书》盖章(签字)电子扫描文件。报送单位须由法人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报送个人正确填写上述文件并亲笔签名(属于集体创作的,需所有创作者共同签署原创承诺书》《编创说明书》)。
五、其他要求
入选套路面向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推广。入选套路报送单位(个人)须积极配合征集单位进行入选套路视频统一拍摄工作。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7182191
联 系 人:张秋月
电子邮箱:shtyzdy2025@163.com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