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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为做好“2024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活动评审员资质考核(海南陵水站)”组织实施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海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海南省全民健身运动协会
三、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24-28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四、考核对象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活动评审员,是指具备为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各类活动提供技术服务能力,且能够公平公正准确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人员。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可推荐下列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考核: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积极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2.年龄30周岁(含)至65周岁(含),性别不限,身体健康,能保证有相对充足的时间参加评审工作;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报名时提交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
(1)获得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并且在近3年内参加省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活动评审工作或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竞赛裁判工作(不含辅助评审、裁判);
(2)获得一级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并且在近3年内参加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活动评审工作或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竞赛裁判工作(不含辅助评审、裁判);
(3)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示范套路创编示范教学人员;
(4)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培训导师及特邀专家等。
五、项目内容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审工作理论学习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评审工作观摩
(三)社会体育指导员评审工作理论与实践考核
(四)社会体育指导员评审工作交流座谈
六、报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推荐参加考核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自愿参加责任书》(见附件)加盖省级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或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公章,并将WORD文件和扫描盖章电子版,以及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证明材料包括:
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
2.近三年内参加全国、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活动评审或综合性运动会、单项竞赛裁判工作的选派通知、秩序册等。
(二)近三年内参加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的评审员可直接报名,将《报名表》(WORD文件)及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证明材料包括:
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
2.近三年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评审工作选派通知、秩序册等。
(三)证明材料中所参加赛事活动“评审或裁判工作”必须与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中的“指导项目”相对应。
(四)参加考核人员报名后,请与联系人(微信)联系确认。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专属微信群,报到、学习、考核等具体事项在群内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得参加资质考核。
联 系 人:黄小燕(微信号:18513883529)
电子邮箱:987989452@qq.com
七、经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参加活动人员往返及活动期间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活动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标准:350元/人/天(双人标准间),如需单间食宿费标准450元/人/天;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参会人员必须入住大会统一酒店,按入住天数收费,不接受自由食宿,食、宿费用不单独结算。
(三)参加考核人员要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办理活动期间(含往返途中)意外伤害保险,填写安全责任书,确保参会安全;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其责任和费用均自行负担;大会提供医疗服务,活动期间如发生意外或伤病,治疗费用自理。
八、日程安排
九、报到
参加考核人员于10月24日14:00-18:00报到并提交《报名表》《责任书》原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余具体事项微信群内另行通知。承办单位提供“陵水动车站——酒店”免费接送站服务,联系人:吴老师(13138991515)。
八、其它事项
(一)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各项事宜具最终决定权;
(二)各派出单位须为参加活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全程参加活动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评审员资质证书;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
2.自愿参加责任书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2024年9月24日